停車費代收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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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電信帳單代繳停車費』可以代繳哪些縣市的停車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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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帳單代繳停車費』適用對象?
本服務適用對象為台灣大哥大月租型用戶(預付卡及3G 0月租暫不適用)及台灣固網市內電話自然人用戶(公司戶暫不適用),但若門號為掛失、停話或退租者,亦無法使用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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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帳單代繳停車費』的代收停車費金額,是如何計算?
本服務僅會收取停車繳費單所開立之費用(來源依據:各縣市停車管理處)。本服務所衍生之簡訊收發費用皆為免費。請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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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帳單代繳停車費』最多可以登記幾輛車牌號碼?
本服務目前開放每一門號最多可登記5輛車牌號碼(汽車+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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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帳單代繳停車費』除了“全部自動代繳”外,也可以申請“全部單筆代繳”嗎?
可以的! 如果您不想要“全部自動代繳”停車費,您可在本代收網站中,將「代繳方式」改為“全部單筆代繳”(系統僅接受全部異動,恕不接受部份車輛自動代繳、部份車輛單筆代繳)。
若您異動為“全部單筆代繳”,當系統收到您的路邊停車費資料後,將會改以簡訊方式通知您繳費,並請您以回覆簡訊方式確認代繳。
在此提醒您:
1.本服務不受理已逾期之停車繳費單(已超過繳費限期),為避免繳費逾期,建議您採用“全部自動代繳”。
2.若您變更繳費方式,在新北市政府即視為重新綁定,故僅會提供您異動繳費方式後之停車單,若您於異動繳費日前若還有新北市政府未提供給系統扣款之停車單則須請您自行持繳費單繳款。
3.“全部單筆代繳”不包含台北市(不含台北市、新竹市、南投縣、澎湖縣),若您設定為全部單筆代繳,台北市、新竹市、南投縣、澎湖縣將維持自動代繳費。 -
『電信帳單代繳停車費』有代繳的額度上限限制嗎?
如果您是申請“全部自動代繳”,每月的代繳額度上限為新台幣5,000元,若超過額度,請您進線客服專線188申請調高額度或至其他代繳機構(例如:便利商店)繳款。
如果您是申請“全部單筆代繳”,則無額度上限,如有停車費將會以簡訊方式通知您繳費,請您以回覆簡訊方式確認代繳。 -
如果我已經申請『電信帳單代繳停車費』,但我又不小心到超商去繳費,會造成重複扣款嗎?
請您放心! 如果發生重複繳款的情形,各縣市停車管理處會在20天內通知我們於電信帳單中退回該單號之停車費用,若您不確定是否有重複扣款,可以向您所產生停車費縣市之停車管理處確認。
基隆市政府停管中心
服務專線(02)2423-5234、(02)2426-1599
網站: https://park.klcg.gov.tw/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
服務專線(02)2726-9600或撥臺北市1999市民當家熱線(外縣市請撥02-2759-8889)
網站: https://parkingfee.pma.gov.taipei/
新北市停車管理處
服務專線(免付費)0800-007-550
網站:https://parkweb.traffic.ntpc.gov.tw/
宜蘭縣停管中心
服務專線: (03)925-1000分機2280~2282
網站:https://park.e-land.gov.tw/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服務專線(03)332-2101 轉分機6866~6867
網站:http://epark.tycg.gov.tw/public/
新竹市交通處
服務專線(03)523-4615
網站:https://hispark.hccg.gov.tw/
台中市停車管理處
服務專線(04)2225-8160
網站:http://tcparking.taichung.gov.tw
南投縣政府
南投縣境內可直撥1999
彰化縣政府
服務專線(04)753-2172
網站:http://tcparking.taichung.gov.tw
嘉義市政府
服務專線(05)229-4595
網站:https://traffic.chiayi.gov.tw/
台南市停車管理處
服務專線(06)2141-798
網站:http://citypark.tainan.gov.tw
高雄市交通局
服務專線(07)229-9836
網站:https://kpp.tbkc.gov.tw/tw/
澎湖縣政府停車管理中心
服務專線(06)927-4400#304 (澎湖縣境內可直撥1999轉接)
網站: https://parking.penghu.gov.tw/ -
『電信帳單代繳停車費』是否只能綁定代繳我名下汽機車?
『電信帳單代繳停車費』不限定只能綁定自己名下的汽機車,您亦可以幫親友代繳非您名下汽機車之路邊停車費。要請您留意,若您要取消代繳(無論是否屬於您名下之汽機車)請您務必至本代收網頁中,將該車輛代繳服務刪除,否則該車輛所產生的路邊停車費用,還是會由您的電信帳單中代扣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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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申請『電信帳單代繳停車費』,請問何時生效? 以及扣款流程為何?
在您申請『電信帳單代繳停車費』並收到申請成功簡訊通知的當日起,本服務即開始生效!
只要有提供『電信帳單代繳停車費』的縣市將皆會納入電信帳單代繳。
因各縣市停車管理處需1~15工作天將您的路邊停車費資料傳送給電信代扣系統,所以我們會在收到資料後以簡訊通知您代扣成功,並於電信帳單中收取停車費。 如果您一直未收到簡訊,請先在本代收網頁中確認該車牌號碼是否已完成申請,以避免有所遺漏。 -
我已經有先在『第三方支付』(Pi行動錢包、歐付寶) 設定台北市路邊停車費代收,還可以同時再設定“台灣大哥大電信帳單代收停車費”嗎?
強烈建議您不要同時設定(綁定)二個以上代收機構!! 如果您已經有設定二個代收機構,該二個代收機構將會同時發送“代繳成功通知”,若最後停車費之代收機構並非台灣大哥大電信帳單,台灣大哥大在接獲台北市停管處通知“取消代繳”訊息後,會再以簡訊方式回覆您(扣除重覆繳款款項), 請您放心!!
若您已同時設定(綁定)二個代收機構,建議您可取消『第三方支付』(Pi行動錢包、歐付寶)的停車費代收設定,以避免造成您後續重覆代繳的困擾。